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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

終於道歉了


  南丫海難報告揭海事處錯漏百出,處長廖漢波被家屬斥拒正式道歉,糾纏數月姍姍來遲的一聲道歉終於來了,但部分家屬表明不接受,事件凸顯政府危機處理嚴重失分,錯失時機的道歉,對挽回民望,還有多大作用? 南丫島海難於去年10月1日發生,廖漢波昨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之後,終表示衷心向死者家屬、傷者及市民道歉。不過,距離事故已近八個月,無怪乎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這是「遲到好過無到」,另一議員湯家驊更指,迫出來的道歉沒有意義(相關新聞詳見A26版——「海事處長鞠躬道歉 苦主拒接受」)。 一再錯過時機 遭公眾指摘 道歉需以真誠為基礎,不止要及時,更加愈快愈好。海難發生後,港府成立調查委員會召開聆訊,4月30日調查報告公布,狠批海事處多年來管理存有嚴重漏洞,當日廖漢波在傳媒多番追問下堅拒道歉,只表示正進行內部調查,最後僅由上司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指有歉意,已錯過最好時機。 5月15日,海難死者家屬公開發表聯署信,譴責廖漢波拒道歉的行為,「既沒肩膀擔當責任亦無腰骨敢於承認」,廖漢波又再失機。張炳良更指廖之前表示有歉意,「已經道咗歉」。公眾不收貨,有電台節目每日找來名人呼籲廖漢波道歉。 昨日廖漢波正式鞠躬道歉,雖總算達到公眾本來訴求,但拖拖拉拉多時,有家屬質疑報告當日不道歉,為何如今轉軚? 歉意=道歉? 誠意度大減 美國政治雜誌《The American Prospect》曾分析,一個可以令公眾感受到誠意的政治道歉,必須擁有幾個元素,首先有正式的道歉字眼,其次要能夠顯示出承擔責任的決心、要有賠償或補救方案,以及承諾不再發生同類錯誤;政客道歉的大忌,則是令公眾感到道歉背後有太多計算,例如內容是經律師仔細思量過。 海事處的道歉拖拖拉拉態度本已失分,再加上官員將歉意等同道歉,在字眼上斟酌,廖漢波曾指,要考慮各方面可能會產生的問題,又要徵詢法律意見等,對於家屬者而言,道歉中包含最重要的誠意,又如何呢? 外國政客為顯示道歉誠意,曾有自我罰款的例子。安倍晉三在06年第一次擔任日本首相時,政府遭揭發在官民對話中操縱民意,即出席的市民是提早安排,向官員提問的內容早已準備,更有人獲酬,日本政府成立委員會調查後證明確有其事,面臨誠信危機,安倍當日已現身道歉,並與多名相關官員一起將3個月工資交庫房作懲罰。 固然,市民並非要求對官員罰款以顯示道歉誠意,重點只是當事人對事件表示承擔,此亦是公眾對官員的道德要求,缺乏承擔的官員,如何令人信服? 廖漢波之前拒說「道歉」兩個字,有分析指是欲避開法律風險,但是不少港人卻反認為是逃避責任的表現。 事實上,海事處在這次事件中失分的地方,不單止在道歉的部分,還有事後檢討的部分。 政治危機處理 成反面教材 海難報告狠批海事處管理問題,但港府提出委派由海事處副處長負責內部調查,結果惹來「自己查自己」的批評不斷,至一個多月後,即昨日政府才改由運輸及房屋局負責調查,由該局常任秘書長負責,但詳細報告不一定會公開。 政府在海難事件的表現上屢屢失分,即使如今改以局方調查處方,是否可挽回公眾信任?有議員便批評,由政策局領導調查小組亦難令市民信服,要求有獨立委員會調查。 道歉來了,但之後要承擔的政治責任亦並非一句道歉就完了。雖說道歉的形式、時限沒標準答案,不過民情、輿論自會給予評分。今次官員的危機處理手法,可說是反面教材。 官員連承擔責任、作出道歉也做不好,公眾對官員如何看待過失,對日後事件不再重犯,又何來信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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