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的Wyman演唱會中,久休復出的盧巧音小姐,唱了成名作《垃圾》,勾起人對失戀時,想要求復合時那種絕望與自棄:
留我做個垃圾 長留戀於你家
從沉溺中結疤 再發芽
情愛就似垃圾 殘骸雖會腐化
庭園中最後也開滿花
我不知當日大家分手時,有否到卡拉ok唱過這首歌(我係唱過嘅,仲有《好心分手》添),即係分手分到咁低賤,我不知這叫痴情還是痴筋。
可是,從分手讀者的來信中,每每說到分手,往往會有一方感到不甘心、不樂意、不明白……又想挽回時,經常有一句:「是我做得不夠好嗎?我改吖!」
對,「是我做得不夠好嗎?」這句一出,往往是後知後覺的。本來,被分手已是無奈,再加上死因不明,的確是有點羞人的。比如以下這個例子:
A小姐來信:「我性格比較依賴,亦都將佢對我嘅好當成理所當然,一早已經當左佢係屋企人,一直覺得我地唔會分開,有時無顧到佢感受,好容易小事就發小姐脾氣。」後來男友受不了,分手,想追亦無法追回。
那代表甚麼?那是代表你的試用期已過,連屋企人這樣親也不再給你機會,還是你根本就錯估了自己與他的親密度?
人往往是後知後覺的,很多時被分手的一方,會覺得對方太過絕情,一點提示都沒有就提分手了。其實,分手不會突然,只是被分手者事後時常都會不清楚,自己做錯了甚麼:
「你話我港女,小姐脾氣,淨係識寸人同買名牌,你唔鍾意,又唔一早同我講?我會改架!你依家一嚟就話分手,叫我點喎?」
「你成日話我淨係識得對住部電腦同電話,唔浪漫,掛住陪friend唔理你,你覺得拍拖拍到好似單身咁,我會改架,你畀多次機會我啦,我真係好愛你嫁!」
這等對白,未知你有否聽過,或是不幸地自己曾經講過,我只想說,當一個人處心積慮,忍了這許久才決定要和你分手的人,你是無法箍煲的。
當然,我經常鼓勵情侶之間多點溝通,有人寫信問我:「點溝通喎?我講乜佢都無反應,講完又係咁。」、「次次傾親我唔鍾意佢啲嘢都鬧大交,點傾?」、
「佢好大男人架,唔鍾意人哋話佢唔好。」……
於是有種情侶,慢慢在相處之中出現了計分制,表面上不動聲色,依舊捧你、就你、錫你,只是暗地裡,見你做得好時加分,差的扣分,常犯的扣更多分。
為何他們不願意講呢?正如上面所說,有種人是不喜歡講的,他心裡有數。而另一種,是覺得我已經講過,但你本性難移,每每到分手邊緣,就改善一陣子,很快又再犯,令對方感到灰心,死心。故當你迫得他們再度開金口時,的確,是無得救的。
「我唔要呀?我唔可以無咗佢嫁!」很多人在信中對我這樣說,問我如何解救。但「唔要」這件事只能在餐廳落order叫走糖時發生,世上很多事情,是無得你叫「唔要」的——尤其是感情。
你亦應從這次的經驗中獲取教訓,下次不要再重蹈覆轍。
「不是說愛一個人是要包容、接納他的全部嗎?」是的,所以就是因為你的性格行為動作習慣……總之乜都好啦,他在開口那一刻,就代表他不再愛你了。
他的不愛你,真的不關你事,因為在愛情世界裡,很多時不盡是對與錯的。
比如一個對錢財很著緊的人,有人會覺得他不夠大方,很孤寒,可是亦有人會認為他做人謹慎,可付託終生。事情就正如有人覺得染金毛係型嘅表現,而我,覺得他會似陳百祥(似陳百祥即係點呢,請自行發揮想像力)。
而當你堅持要找到自己做得不夠好的地方時,這就等同你已轉入牛角尖。
「但志偉你不是經常提醒我們,在分手後,要人檢討自己,以防日後再犯嗎?」
對,我是經常這樣說,但是我所說的檢討,不只是我,而是我們(即是你們)之間出現的問題,因為我相信,只要有兩個人,問題一定不會出在一個人身上的。
這是我給失戀的大家第二個提點:分手不一定是你做得不夠好,而是你們真的出現了問題。錯不會是一個人的事,別捱義氣,因為想復合就擔起所有責任。
最後,我這次送一首歌給大家(但請自己上youtube聽啦!),希望大家明白首歌背後的意義,總好過聽太多《垃圾》。
王菲 情誡 (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kPrrL8xSe3U)
不要迷信情變等於燈滅 不要含淚直到與他肯定再不相見
愛恨無須壯烈 不隨便狂熱 不要迷信汗腺滲出的綺麗
不要虔誠直到懂得怎樣去愛魔鬼 把紀念留給下世 不對別人發誓
和誰亦記得 不能容他寵壞 不要對他倚賴 感情隨他出賣 若你喜歡猶大
示愛不宜抬高姿態 不要太明目張膽崇拜 一字記之曰……談情不似遊街
為這為那談情為了 享受 為你為我為何為他 忍受
假如想分手快樂,下一次題目:「點解一定要搵出死因?」亦希望各迷哥迷姐,有些有關失戀,但死得不明不白的經歷,可以轉述給我,讓我們一起看看,如何可以做到分手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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